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,因为违反《反垄断法》,依法对18家原材料企业处以4.57亿元。而在两周前,媒体公布的企业只有五家,罚款金额也不过1亿元。
这起反垄断案件的经过是这样的,今年初,国家发展改革委接到举报,反映部分聚氯乙烯树脂(以下使用其英文简称“PVC”)经营者实施价格垄断,联合推高PVC销售价格,加重了以其为原材料的下游企业成本负担,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接到举报后,国家发展改革委随即开展了反垄断调查。
调查发现,18家涉案企业在2016年销售PVC产品的过程中通过微信群多次达成了统一涨价的垄断协议,导致PVC市场价格明显上涨。调查显示,2016年3月至12月期间,涉案企业以“西北氯碱联合体”的名义先后召开6次会议,交流市场行情、讨论产量销量,并通过微信群达成了13次价格垄断协议,共同联手推高了PVC售价。